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指为便于全社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由发改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布的制度。
二、我局将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本局将利用m6米乐
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五、对不按制度落实的,将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六、本制度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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